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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第五章 肥肉包子


  军队不要什么人呢?

  老弱病残。

  王向前当然是不老的,比起同龄人也说不上弱,病不好控制,那就只有残了。

  于是这一天半夜,王向前突然警醒,然后就看到了一个黑影。

  这一天黑幽幽的,也没月亮,天上的那点星光完全不当事,这么一个黑影就站到自己床前,王向前吓得头发都要竖起来了,想叫都有点发不出声音,还是王有根发现他醒了,先出了声:“娃?”

  “……爹?”王向前道。

  “嗯。”

  “爹,你、你站在这里干啥?”

  王有根没有出声,王向前又叫了他一声,王有根还是没有出声,王向前渐渐觉得不对了,再看他爹,就看到了他手上还拿了个铁锤。

  “爹你要干啥?”王向前完全没往自己身上想,王有根对他,说是像爱护自己眼睛,那都是往小里说的。

  村里老子打儿子是常事,有那儿子犯了错,绑到树上打的都有,但王有根对他,还真没有,重话都少有,这时候王向前再不会想着他爹会怎么着他,是于金凤那边听到动静,赶过来,见到这个场景一嗓子喊破了。

  原来王有根思来想去后,把自己的琢磨同于金凤说过。

  于金凤承认他说的有理,但不能接受。

  “他瘸了总比死了强。”

  “那要是瘸了也把他拉走呢?要是本来他能跑走呢?要是你没打好打死了他呢?”

  如果现在就讲究什么模范夫妻的话,王有根夫妻绝对能当选。

  夫妻俩互敬互爱,平时家里的事情都是于金凤做主,但要王有根下了决定呢,于金凤一般都是支持的。

  但这一次,于金凤是怎么也不能支持的,而且还找了理由。

  王有根觉得这都不是很好的理由,可也不得不承认是有那么几分道理的,所以当时就没再说什么,于金凤觉得自己说动了他,也没有再多想,哪知道王有根夜里琢磨,像琢磨杀猪鞣皮那样翻来覆去的想,想来想去,就觉得还是打折了好。

  就像那句老话,塞翁失马焉知非福,为什么会有这么一句话,就是因为塞翁丢的那个公马带回了一个母马,母马又生了个小马。

  可这事还有个后续,你觉得这是个好事了,哪知道塞翁的儿子骑了那小马又摔断了腿。

  但这还不算完,因为摔断了腿,征兵就没征到塞翁儿子的身上,别人腿好好的没了命,塞翁的儿子总是活了下来。

  这么想着,王有根就拿了锤过来,但是他杀猪是一把好手,手起刀落,一下子猪就没了性命,这要敲自己儿子的腿总是下不了手。

  就像王向前看小鬼子挑孕妇肚子——见了多少猪血,也到底是见不了人血。

  王向前早先只问了小鬼子那么坏,其实他真正想问的是,小鬼子怎么下得去手?

  人杀猪,因为人和猪毕竟是两个物种,可人怎么能杀人?

  猪还不会杀猪,人怎么能杀人呢?而且那人还没招你惹你没抢你东西还大着肚子。

  但这是王向前问不出来的,所以他问了小鬼子为什么会那么坏。

  此时王有根当然不是坏,可他一样下不了手,哪怕他想好了怎么敲了王向前的小腿骨头,怎么给他治,万一烧起来要找谁看,可他还是下不了手。

  而这一迟疑,王向前就醒了,他更下不了手了。

  于金凤不知道他已经下不了手了,看他这架势就要找他拼命,王有根站在那里任她扑打,一声不吭,于金凤打了一会儿没了力气,坐在床沿处瞪着他:“今天除非我死,否则你休想动他一根手指头!”

  咬牙切齿,横眉立眼。

  于金凤嫁给王有根这些年,就没同他这么闹过,别说闹,连句重话也没说过。

  此时人成亲,大多是说和的。

  父母说对了脾气,亲事就订下了,至于子女怎么想的,是不是对眼和脾气,并不考虑,有那指腹为婚的,也有娃娃亲的。

  但王有根,还真是于金凤自己相中的。

  一般镇子上的人会找镇子上的,甚至会嫁到县城里,往村里嫁的也有,但那大多是有田地的人家,而且还不是一般的有地,几亩几十亩都不算什么,总要有个十倾八倾才好说事。

  这是疼爱姑娘家的做派,不是说镇子上的一定就比村户人家富裕,就是讲究个门当户对,姑娘不受委屈。当然也有那特殊的,比如于金凤的太姥姥就把姑娘嫁到了村里,为的是死了后有块地能埋她。

  于金凤的姥姥不仅是镇子上的,甚至是城里的!

  正儿八经的开封城里人,于金凤没见过自己姥姥,只是经常听自己娘感叹,当年要不是她姥姥被嫁到了村里,他们现在都是省城人,于金凤每每听了,也很是遗憾。

  从省城往村里嫁容易,要想再嫁回去,就不是那么容易了。

  省城、县里、镇上、村里,无法说哪个更好,但做派是完全不一样的。

  于金凤的姥姥刚嫁到农村的时候,长了一身的疙瘩。

  那疙瘩长的古怪,说是咬的有些像,说是起的也有些像。

  大疙瘩落小疙瘩,除了露在外面的脸和手,身上就没有不长疙瘩的地方。

  而且那疙瘩不仅痒,关键还疼,还蜇。

  平时觉得疼难受,但这三种滋味凑到一起,疼倒是最好忍的,最难忍的则是痒,不仅在皮肤上痒,这痒能钻到你心里,让你的每个毛孔每个神经都是难受的。

  于金凤的姥姥痒的想抓挠,可是又疼,关键是挠完更痒。

  于金凤的姥姥七天瘦了七斤,她本来就瘦,虽然是省城姑娘,但也是一般人家,不过来的时候小脸又白又嫩。

  七天下来就成了土黄色的了,整个身体瘦的发飘,走起路来简直像个风筝,好像风大一些就能被吹到天上。

  左邻右舍见了不免摇头,这景象简直就是喜事还没完呢,就要变丧事!

  于金凤的姥姥不仅起疙瘩,还吃不下饭。

  说起来这婆家饭和娘家饭也没太大的区别,都是杂面窝窝就咸菜。

  但娘家的咸菜有些咸,又不会太咸,有时候还会给倒上一点香麻油给拌一拌,碰上这有香麻油的咸菜,于金凤的姥姥就多吃两口,没有,就会有些嫌弃。

  但这婆家的咸菜,就是一个咸,直咸,吃上一口,就要配上半个窝窝。

  于金凤的姥姥吃上两天就知道娘家早先的咸菜有多么难得,可再不容易吃到了。

  她对这饭本来就不喜欢,再加上难受,越发吃不下。

  她公公本来不说话,后来再见,就给了脸色,筷子一摔,说了一个字:“作!”

  这个字像是说的,又像是骂的,像是吵更像是斥责。

  于金凤的姥姥要嫁进来的时候哭,嫁进来的时候就不哭了,她坐着车子摇摇摆摆从开封来到村里,想的是,她这辈子的眼泪都流光了,以后遇到什么事都不会再哭了。

  可这公公的一个字,又让她红了眼圈,她咬着牙,泪珠子啪嗒啪嗒的掉。

  她嫁过来的时候,她娘给她说:“妮,我知道委屈了你,可你留在开封,就不委屈了吗?我这辈子就这样了,就想着埋个好地方,来生有个好去处。”

  于金凤姥姥的娘是被舍弃的,家里连着生了四个女孩,她是第五个,就被送了人。

  这一点,她从小就知道,因为她的亲生父母就在一条街外住着,她养父母还对她说过,他们就是养不住你了。

  养父母对她一开始还不错,她记忆里有过给她吃肉包子的印象,薄薄的皮,厚厚的馅儿,一咬全是油,于金凤姥姥的娘觉得这辈子吃过的最好的包子就是那一个。

  但再之后,亲生父母有了自己的孩子就不一样了,也不是说怎么虐待她,就是那肉包子再没有她的了,再之后为了给下面的大弟弟娶媳妇就给她换了亲。

  换亲的人家自然是不富裕的,以至于她生下几个孩子,吃了几次月子餐,依然觉得这辈子就那次吃肉包子吃到的肉最多。

  但是她养父母的孩子吃了更多的肉吗?好像没有。

  她亲生父母的孩子吃了更多的肉吗?好像也没有。

  谁吃了更多的肉?

  于金凤的姥姥暗自琢磨,用心观察,最后得出的结论是,当官人家的孩子吃的肉是最多的。

  有钱人家的孩子也能吃肉,但有钱人家的孩子吃的肉不稳定。

  早先在土街那边开票号的刘家多么富裕,三层小楼说起就起,官家说一个查立刻就查了!

  还有经营钱庄的周家,早先怎么说的?从南京到北京,不住别家店不吃别家饭,上面一个动荡,立刻又是个稀巴烂。

  倒是那官家的,虽然也会有变动,可大多却能随变而变。

  在皇帝说话算话的时候,人家是官,在皇帝说话不算话的时候,人家还是官。

  但要想做官家的孩子,那就要会托生。

  怎么托生,于金凤的姥姥就想到了风水。

  谁家要是当了什么官有了出息,立刻就会有一句话跟着——他家祖坟上冒烟了!

  可见这风水的重要。

  她埋了个好地方,对自己有益处,对自己的子孙后代,更有益处。

  于金凤姥姥的娘把这个道理同于金凤的姥姥说了,又对她说,虽然她的坟上就算冒烟了,受益的也是她的兄弟,但她嫁到了村里,将来也能埋个好地方,自己的孩子能有个好生活不说,自己将来也能有个好托生。

  于金凤的姥姥其实并不想自己埋个什么好地方,那对她来说还太远了,但她知道自己娘把话说到这里,那就不是她埋不埋的事情了,说的严重一些,这关系到她娘来生、她兄弟子孙的今生,能不能吃上肉包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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