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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零四章 牛角长弓的威力


  足足数十辆马车打着前站,走在队伍的最前方,缓慢的走入到七里沟之中。


  “来了,来了。”官道之旁的崇山峻岭之中,五千山匪已然是严阵以待,他们持着各种铁器,只等目标进入到指定的包围圈中便会动手。那个时候一拥而上,便是获取胜利果实的时候。


  “咦,怎么突然间停上来了,他们是不是发现了什么?”就在山匪们的注视之下,吉王车队停止了前进,就在七道沟山口处停下。随后不少的兵勇走到了前方,目光向着四周打量着。


  “妈的,他们不会是感觉到有什么问题不走这条路了吧?”山匪之中,有着滚地雷称号的宋火看着吉王车队的表现,不由骂咧咧的说着。


  宋火这般一说,引得穿山甲井阎王和双镖马老六都不由得眉头一皱。如果是这样的情况,那事情就不好办了。一旦吉王车队感觉到危险退去的话,那他们在这里的埋伏岂不是要功亏一篑?


  考虑到他们所带的干粮并不多,如果在不动手的话,怕是不用去想着劫别人,先要考虑自已的口粮问题了。三位头领便是互视一眼之后,当下做了决定,现在就冲出去。


  虽然这样做,他们会失去一些先机,但凭着对手没有准备,他们突然出现的举动,还是可以打上对方一个措手不及。只要他们可以冲到吉王车队之中,那便是如鱼得水,是大抢特抢的时候了。


  “不用在等了,我们一起上。”为首者穿山甲井阎王下了决定。


  “好,兄弟们,一起上,只要打赢了这一仗,女人是我们的,银子也是我们的,杀呀。”其它的一些小头目们听到了这个决定之后,这便大声的喊着,鼓励着山匪们的士气,随后漫山之中,无数的身影开始疯狂涌动着,由各个方向向着官道上的吉王车队冲涌而来。


  “敌现,准备应战。”车队正前方,孙伏虎一直在注意着前方的动静,看到敌人果然是忍不住跳了出来,当下便大声的喊着,向着手下两千归一派的勇士下达着命令。


  早就练习了不止一次的两千勇士一部分人迅速的向着摆放在队伍前头的马车上跑去,还有一部分则是跑到后面的马车之中,拿取着早就打造好的牛角长弓握于手中。


  大乾时期,长用的弓大致分为三种。最低等的便是民用的短弓,射程近,威力小,但造价便宜;第二种为军用长弓,可射到百米开外,但造价不低,只配发于军中弓箭兵所用;第三种是骑弓。给骑兵专配所有,其形介于长弓和短弓之间,这也是为了骑兵的便于携带,其威力大约也在八九十米左右了,只因造价更贵,只有骑兵才能配发。


  唐傲经过与工匠们的讨论,弄出的是牛角长弓。似是这般的牛角弓,一般只有军中的百户或是千户以上才能使用,皆是因为造价实在太昂贵了一些,只能给少数人使用。但财大气粗的唐傲要的就是最好的装备,在他眼中,士兵的性命永远是最重要的


  ,相比之下,多花些银子就可以提升战斗力,那是再便宜不过的事情。


  这便有了牛角长弓的出现,有效距离可以达到近两百米,杀伤距离也在一百五十米左右,可称得上是当世最强弓。


  给勇士们配备了此弓最大的好处便是让勇士们感受到吉王殿下对他们的关心,让每一名士兵有了一种被尊重之感,而这恰恰是奴隶制社会中最为可贵之物。


  唐傲给予了勇士们足够的尊重和爱护,他们当然要誓死以报,而现在就是他们表现的时候了。拿着牛角长弓的勇士们,只等着山匪冲到了面前,便会施展出他们的全部实力,让敌人知晓,得罪了吉王的下场为何?


  牛角弓再配上钢制的带勾箭羽(头部带勾,入体之后不会被轻易的拔出,使其更具杀伤之力),在唐傲不计代价的装备之下,此时的两千勇士们是严阵以待,只等以逸待劳,敌人冲到面前之后,便会让对方尝尝箭羽的厉害。


  更有一些勇士已经进入到马车之中,很快,车棚之上被掀开,露出了一个个大型的沈氏连弩,每根足有近丈长的弩箭蓄势待发,直到敌人靠近之后便可以发挥出它那巨大的威力。


  万事俱备之下,从远处冲来的山匪也全部出现在马车正前方的官道和官道两侧。


  一向习惯了一拥而上的山匪并不懂得什么冲锋阵形,他们只知道凭借一颗勇敢之心,直冲而来就是。只要让他们靠近了车队,他们便挥舞着手中的各种兵器招呼着,而只要见了血,杀了人,便不愁会有人不害怕,那个时候便是他们取得胜利之刻。


  连战马都没有几匹的山匪从足足五里之外峰涌而来,还未等靠近一里之地的时候,就可以见到一些人已经开始气喘吁吁,很显然是体力消耗过大所致。


  早已经骑在了健马之上的唐傲,摇头看着这冲来的五千山匪,此时他真的很同情这些对手,排着如此密集的对形,又冲出这么远,且连基本的弓箭都没有准备,这到底是打劫呢?还是送死呢?


  原本以为会是一场恶战的唐傲,那高悬之心早已经放了下来。“来人,用旗语通知冯逊他们,可以动手了。记住,这些山匪有一个算一个,都不能让他们跑了,正愁进入吉州之后,缺少足够的劳动力,即然有人送来了,万不辜负了这番好意才是。”


  “诺。”早有传命兵答应了一声之后便是转身去办。唐傲这个时候也接过了石磊递来了的一根十斤左右的亮银枪,厚重的枪身,锋利的枪头在阳光照耀下闪烁着银光。


  唐傲有理由相信,在战马的高速带动之下,亮银枪所过之处,怕是可以轻易的将对手的脑袋给劈成两半。


  这就是骑兵对步兵的优势。借助着战马的高速冲锋,骑兵往往只需要用很小的力量就能够成功的将对手杀死,或者是斩掉对方的头颅。


  只是在骑兵发起冲锋之前,还是先由沈氏连弩表演一番再说。


  强大的连弩威力之下,不仅可以很快的冲破敌阵,击杀掉对方足够的有生力量,更重要是可以给对手造成足够的压力,将对方的士气完全压制,为接下来的反攻创造更为有利的条件。


  就在唐傲这一方已经做足了准备之下,五千山匪的前锋已冲至到了近前,最前面的人已经距离马车之地不足三百步。


  “放箭!”


  唐傲神色镇定的下达了攻击的命令。一时间早就准备好的十辆马车,足足十支巨大的沈氏连弩发出了一声巨喝,丈长的箭矢有如高速下落的巨石一般向着正前方山匪的人群中飞射而去。


  嗖嗖嗖...


  由于速度够快,使得巨大的弩箭与空气产生了一定的摩擦,传出了阵阵的破空之声。随后只有五六秒的时间而已,箭矢落入到山匪的阵营之中,从一名又一名直冲而来的山匪胸前穿过,强大的力量之下,连人带箭还在不断的向前飞奔,以至于很多的箭矢达到了穿糖葫芦的功效,一个接着一个的山匪被射中,引得是对方的攻势不由便是为之一滞。


  然,这一切不过就是刚刚开始而已。沈氏连弩的最大优势便是可以一根接着一根的射出五十根箭矢,这就相当于后世的一顶轻机枪一般,且还是大容量弹夹的那一种。


  十弩连射,当一支又一支的弩箭飞射而出之后,换来的是成片的山匪接连不断的向着地上倒去,鲜血瞬间便洒满了一地,战场之上,血腥味也开始弥漫而出,直向每一个人的鼻塞之处涌去。


  “放箭!”


  山匪终还是太多了,沈氏连弩只有十挺,数量还是太少了一些,以至于还有很多人冲过了连弩的布防,直向着马车处靠近而来。此时,牛角长弓开始起了作用。当双方的距离达到一百五十步的时候,便是他们开始逞威的时候。


  足足上千的弓箭兵,每一位勇士背着一支足有两百支弓箭的箭壶,倘若是全数放出的话,便是足足二十万支弓箭,这已经是唐傲手中的所有了。但他并不担心,他有充足的理由相信,当这些弓箭全部施放之后,怕是战场之上已经不会有多少的敌人了。


  事实也如同唐傲所料一般,且每一名弓箭兵仅仅只是射出了十几支弓箭之后,在正面战场之上,便已经倒下了密密麻麻一片接着一片的山匪尸体。


  而此时,弓箭并没有停止,弩箭也没有停止,但山匪前进的脚步却不由自主的停了下来。


  当弓箭形成了一道密如雨下的瀑布。


  当所有的山匪冲到前面,就有如鸡蛋碰到了石头,撞上一个头破血流之后。


  山匪们就算是再愚蠢,也知道这个时候不是冲锋之时。看着足足有四五百的兄弟就这样或死或伤倒在前方的战场之下,其它人的脚步不由自主的停下,任由身事赶来的各自首领不断的驱赶,还是没有人肯再上前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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